6月5日,贵州遵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《遵义市仁怀市高大坪镇“4·29”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》。
据介绍,2025年4月29日22时52分许,遵义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一民房发生火灾,造成3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元。

事故调查报告回溯了事故发生经过:4月29日22时52分,起火房间有火光出现,此时户主妻子陈某某正在二楼卫生间给孙女(7 岁)、孙子(5岁)洗澡,陈某某感觉到一楼异常后下去查看,看到一楼客厅起火,立即跑至一楼外求救,呼喊几声后,发现一楼客厅火势变大,随即折返二楼营救孙女、孙子。
在此过程中,浓烟通过门洞和楼梯间迅速蔓延,最终导致三名死者吸入大量有毒烟气,晕厥在卫生间。
当晚22时许,户主赵某某在三楼卧室睡觉,直至被浓烟呛醒后,爬至三层室外阳台呼救,直至消防人员到场后被顺利营救。
火灾造成陈某某和其孙女、孙子死亡。

一楼客厅复原图
事故调查报告指出,经现场勘验、检验鉴定和调查询问,认定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“4·29”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系使用手机充电器为玩具电池充电过程中,电池发生热失控引燃沙发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。
事故间接原因为:
1.缺乏安全用电常识,火场逃生能力弱。经现场勘验,发现客厅沙发上电池处于充电连接状态,且下方为沙发,遇有线路故障,极易引发火灾,缺乏“人走断电”的安全意识。火灾发生后,陈某某慌忙求救,打开楼梯间、卧室、客厅等门后未及时关闭,使烟气持续沿楼梯间向上迅速蔓延,加速“烟囱效应”形成,切断逃生路线。
2.起火房间采用可燃材料装修,产生大量有毒烟气。一楼客厅四周墙面均采用可燃的集成扣板装修,加之沙发、棉织物等物品,增大火灾荷载,火灾中产生大量有毒烟气,严重影响火场能见度,且易致人窒息昏迷。
3.建筑结构布局不合理,导致烟气快速蔓延。起火建筑内设一部“通天楼梯”,连通一至三层,起火后有毒烟气迅速在楼梯间蔓延扩散,形成“烟囱效应”,严重影响疏散逃生,是造成人员死亡的重要因素。
经调查认定,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“4·29”火灾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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