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18 09:24:00
广大市民朋友们: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全面加强我市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,严厉打击非法猎捕、贩卖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,充分调动公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,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,我市特设立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奖励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